1、已购共有住房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免征契税
2、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
3、夫妻之间变更房屋、土地权属或共有份额免征契税
4、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军事单位承受土地、房屋
5、土地使用权、房屋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,不相等的差额征收;土地、房屋被县级以上政府征用、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、房屋权属减免契税
6、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减征或免征契税
7、售后回租合同期满,承租人回购原房屋、土地权属的,免征契税
8、易地扶贫搬迁实施主体取得安置房源、住房土地免征契税
9、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取得的安置住房免征契税
10、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
11、军建离退休干部住房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免征契税
12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改革免征契税;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免征契税
13、农村饮水工程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
14、被撤销金融机构接收债务方土地使用权、房屋所有权免征契税
15、农村合作接收农村合作基金的房产、土地权属免征契税
16、承受房屋、土地用于养老、托育、家政免征契税
17、社会力量办学、用于教育承受土地、房产免征契税
18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承受土地、房屋权属免征契税
19、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时免征契税
来源:韦桂华